昌吉学院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4+0”模式)专业 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21 10:42 文章来源:教务处招生 浏览次数: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昌吉学院与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4+0”模式)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学制四年,培养地点设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培养模式

采用“4+0”培养模式,在昌吉学院的指导下,四年时间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完成。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合作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

二、培养院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旅游学院具体负责培养。集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旅游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901K),招生对象为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生源科类为文、理兼招,2023年招生计划数30人。

四、选拔考试办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专业安排在昌吉学院本科二批次录取,只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学费标准

按照昌吉学院收费标准,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3100元/学年。

六、学籍管理

采用“4+0”培养模式的学生,按照《昌吉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助进行学籍管理。

七、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采用“4+0”培养模式,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完成四年的学习,符合昌吉学院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昌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目标

在坚持以产业、社会需要为导向的前提下,培养能够扎根新疆服务边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国际视野,能够在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事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九、职业面向

能在旅游规划咨询机构、旅游相关企业、文旅创意产业部门、文旅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服务、运营、管理、创意设计等工作;能在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旅游地理等学科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十、培养特色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采用课堂理论教学、校内项目化训练、校外多岗位实践,多层次多维度交互式教学方式,以旅游专业核心素质培养为中心,引入行业新思想、新业态、新流程,以导师制指导本科阶段学习,鼓励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参加各类技能比赛,做到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

十一、学生资助

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执行奖助政策。

十二、咨询电话

(一)昌吉学院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37793、0994-2354830(录取期间)

(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889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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